2020年2月6日 星期四

【有種病毒叫人心】
文:思樂 @全民教育局 HKEd4All

今早聽到一個消息,消息關於一直未有動向的武漢P4生物科技實驗室。
美國藥廠Gilead把仍在試驗階段的抗病毒藥「瑞德西韋」(Remdesivir)開放配方給中國作對抗今次武漢肺炎病毒2019-nCoV,但P4竟然企圖註冊這藥作對抗2019-nCoV的用途,即以後任何國家把「瑞德西韋」給武漢肺炎病患者作治療用途,均須向中國P4繳付專利費用!

事實上,今次P4在武漢肺炎爆發上已有很多令人揣測的疑點。

一、根據哈佛一位教授研究,這隻2019-nCoV病毒的DNA中間有一段非常特別,這一段負責破壞宿主細胞,但這段又不像是最近的自然變種。

二、之前法國替中國在武漢建了一間P4生物科技實驗室,號稱世界最先進生物科技實驗室,搜集了很多病毒研究。不過,今次武漢肺炎的2019-nCoV病毒拿到哪裡驗?不是武漢P4,而是上海!中國官方媒體亦隻字不提P4!

因此,早前已經有人懷疑今次武漢肺炎病毒擴散有可能是人為泄漏。

說到底都只是懷疑。但若果這個時候P4註冊「瑞德西韋」作對抗2919-nCoV病毒用途,就似乎泯滅人性。「瑞德西韋」原本是研究來對抗伊波拉病毒,測試後發現與現有藥物成效差不多。不過,「瑞德西韋」的抗病毒性可以用來測試對抗其他病毒,其中包括冠狀病毒,所以擴展測試範圍。

現在人家免費開放藥方給中國,是本著全人類,特別是重災區人民的福祉,而你搶先去註冊這藥用來對抗武漢肺炎這個用法,不但不道德,若果災難真的由中國一手引發,又因為處理不當而禍及全國以致全球,搶先註冊的企圖完全禽獸不如。

聲明:Gilead Sciences 為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全教局成員並非認可持牌人士,同時並無持有相關公司之股份。本文章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以上撰文:HK思樂)

~~~前情提要的分隔線~~~

#美國公開首例治療報告

美國在治癒首例的美國確診病患時候,將其整個檢驗、醫療、用藥過程全部公開,在1月31日出版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發表美國首宗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病例的治療過程紀錄。報告提及,患者在接受新型實驗性抗病毒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後,在病發12天後健康情況已好轉,報告提供給全世界,讓世界各地的醫療單位可以參考。

#為何可於美國使用實驗性藥物

而在美國這次醫治武漢肺炎中,可以使用FDA未上市之藥品瑞德西韋Remdesivi,是因為美國總統是川普在2018年5月30日簽署了一個很特別的法案『嘗試權(Right To Try)法案』,

該法案允許絕症患者嘗試使用尚未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的新藥。法案簽署儀式上,不少絕症患者及其家屬圍繞在川普身旁作為見證人,川普發言稱:「這項法案將給成千上萬名身患絕症的美國人帶去希望。」

當初簽的時候,川普被罵的要死,被超多人罵他把病人當實驗小白鼠,送病人去死...等等。而沒想到,這個法案,剛好就在這次2019 nCoV的醫療上推進一大把。

而瑞德西韋是美國製藥企業吉利德公司(Gilead Sciences)尚在研發中的藥物,用於治療伊波拉(Ebola)出血熱,目前正在進行第二和第三期臨床研究。

之前,吉利德全球首席醫療長帕西(Merdad Parsey)曾代表公司聲明說,瑞德西韋尚未在任何國家獲得批准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證實。

#擴大實驗於中國臨床合作

當然,此藥確實在武肺醫療個案中,取得一次有效效果,藥商吉利德立刻跟中國進行臨床合作(因為最大病例數在中國),瑞德西韋的適應症只在中國目前疫情中需要大量使用,而吉利德自身沒有臨床資源。

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官網 2月4日公布,病毒所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聯合研究發現,瑞德西韋和氯奎(Chloroquine)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 2019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感染,但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

武漢病毒所在這篇題為「我國學者在抗 2019 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的文章表示,上述合作雙方單位聯合聲明,「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德)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 1 月 21 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 2019 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

註:這點也引人爭議,為何美國在1月31日才公布醫療報告,但武漢病毒所早在1月21日就知道瑞德西韋有治癒功效還去申報專利?

#國際專利法的爭議

中國法律業內認為,依中國「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武漢病毒所申請的抗新型冠狀病毒新用途與吉利德公司已申請的抗冠狀病毒用途具有接近性,也不可能申請成功。雖說武漢病毒所申報的不是藥品結構專利,也非藥品合成專利,而是運用專利。但吉利德公司才擁有瑞德西韋的化合物結構專利,這也是一款藥物最核心的專利。科研人員認為自己有新的發現去申請專利,本身沒有錯,但能不能獲得專利授權是另一個問題;而在此時中美兩國科研臨床團隊合作的背景下,又提出其他訴求,也有些不合時宜,且引人非議。

~~~延伸閱讀的分隔線~~~

延伸1: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NEJM)31日公布美國首例確診病患的治療報告。

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oa2001191

延伸2:美國製藥企業吉利德公司正與美中兩國合作後續臨床試驗

https://www.gilead.com/news-and-press/company-statements/gilead-sciences-statement-on-the-company-ongoing-response-to-the-2019-new-coronavirus

延伸3:武漢病毒研究所2月4日新聞稿提及註冊此藥物在中國境內的使用專利權

http://www.whiov.cas.cn/kyjz_105338/202002/t20200204_549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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