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 星期二

楊岡儒律師


拙文乙則

兔寶分享【六種類型的領導人】

寫了很多,刪除了一些敏感用語,這個分享,或者可以說是兔寶自己的反省,希望好友們大家一起來用心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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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茫茫大海中,一艘船上,離最近的停泊點至少一個月,也無其他船舶可供救援。

有乘客A得了瘟疫(會致命的傳染病),假設隔離無法遏止病毒傳播的風險。

【問題】我們怎麼面對或處理這個棘手的難題?如果你是領導人,你怎麼決定?

一、領導人(船長)的類型或決策、決斷:
(一)首先,我們必須「定性」兩件事情:
以下這兩個都是確定的。
1.確認這個傳染病確實有傳染性、散播性,以及感染後會導致人體致命風險。
2.目前船上沒有治療的藥物或是方法。在短暫且急迫的時間內,也暫時無法取得其他救援。

(二)接下來,我們撇除一個問題的設定:
「得感染病的不是領導人。領導人≠A」

(註解:如果得病的A是該船上的領導人,那麼決定或抉擇會增加難度及變數,這是權力體制的問題,簡言之,民主體制及威權體制的領導人在本例子中得到該傳染病,對應方式不同。至於該假設中染病的領導人怎麼想或做決定,我們先略過,好友們也可以推論看看。)

(三)六種領導人的類型及處理模式:
(註解:兔寶省略一些細項的解釋或說明,請大家諒查。)

1.威權型:直接決定將A丟下船。
(如果A是親人或親信,則不一定)

2.民主型:投票,多數決。
(全體的決定,選擇「丟或不丟」)
(至於「遊說」等等方式,略之)

3.司法型:可以反多數決。
(這是一個特殊類型,非常罕見。)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甚至企業體有「一票否決制」)
(司法型能否適用於「政治」,不無疑問)

4.宗教型:又分兩種。
「神諭型」及「人文關懷型」,前者近乎迷信,且可因人心操控(請思考「中古世紀鼠疫、魔女的審判」。)

宗教型的特色在於「保全」二字,即「保全個人及全體同體」。
(註:請比對「保全全體」這個字詞,兔寶認為該型的基礎思惟並不是「保全全體(利益)」的思考;申言之,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公共利益)」產生衝突時,如果會有「特別犧牲及補償機制」的概念,這與宗教型基礎本質上思考方式不同,其間有著非常細微的差異內涵,請鑒查。)。

(也可以參考:釋字400、440號及大法官會議最新作成的779號解釋)

換句話說,其決定是「要保存A的生命,決定讓A留在船上」。(但是無法判斷「隔離」是否有效,乃至無法解決客觀上已經產生傳染病會蔓延這個高度風險或必然可預期性)

這個類型慈善的內心,我們非常敬佩及認同。
但如果不具備「智慧」,懷柔寡斷必生纏葛。

5.哲學型(理想型):
用例子來說明比較快。

幹部或旅客:「船長,在不丟A下船,我們全船都會遭殃。」

船長:「我想一個辦法,#能保存A的生命不用丟他下船,然後傳染病又不會傳染給大家的辦法。」

旅客:「太好了!是什麼辦法呢?」

船長:「我還在想,你也一起來想想看。」

(註解:這個類型乍看跟後面第6種妄想型類似,實際完全不同。)

6.妄想型:
(同上註解,兔寶的表示或設定,這個類型本質上跟5.哲學型完全不同,請注意並不是分支或變體,也不是船長「語意」上的問題)

一樣用例子來說明。

幹部或旅客:「船長,在不丟A下船,我們全船都會遭殃。」

船長:「我想一個辦法,#可以保存A的生命不用丟他下船,然後傳染病又不會傳染給大家的辦法。....#A不會死,#我們大家也不會死。」

如果混合宗教型或其他類型,則會出現:
「神這樣告訴我的。」
「請大家支持!」
「我的決定是正確的。」

二、真正的問題:
請注意「這個妄想型」最大的問題,是一個前提事實:「傳染病可能蔓延的危機狀況下,妄想A不會死,大家也不會死。」甚至嚴格來說,可以說其欠缺「決斷的能力」。

換個角度,以「宏觀(遠見)及微觀(明察)」兩個層次為持續的觀察,或許可以觀察出來,這個類型是「沒有決策、決斷力或執行力的類型。」也是最令人畏懼的類型。

政治必然有「決、斷」二字。
眾人之事,應包容多元,卻不可能圓滿。

前面1至5的類型,我們靜下心來觀察,可以看出「他們的選擇,也就是決、斷。」

妄想型的關鍵問題在於「不決、不斷」只用「理想(妄想)或口號」來處理政治之事。

非急迫時,或可緩和,急難之際,則比危矣(比鄰危難),甚至可評論為「必危」。

三、個人的一點小感想:
(一)理想必須落實,正因如此,我們仍然肯定「哲學型(理想型)」的領導人,或者可以說在「非急迫狀態或危機處理的時點」,這個類型透過長久的累積及思惟,所提出的方案或理想,可以隨著時空而逐步被調整或落實。

歷史上,透過長遠的時間觀察,例如:民主制度的形成、解放奴隸(廢除種性制度)、(落實)男女平等、福利國思想(這裡不討論「福利國家」和「福利社會」這些細部差異)、尊重多元開放等等,這些其實或是哲學型或理想型的啟蒙,或是時勢所趨應蘊而生。

(二)智者以喻而明,兔寶舉例子吧。

在這些時空中:
1.君主或權威政體,「由人民來選皇帝?」

2.惡主可以恣意打罵虐殺「奴隸(物)」的時代,在個案中朝向「奴隸也是人,不是物品」思考,「奴隸是物品?還是人?」

3.女性可以讀書識字、「可以參加科舉?」
(或是女性也可以投票?)

4.遠的不談,順道談談25年前「(舊)民法第1089條,對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決定不一致時,以父(夫)為準?」的規定。

(民法就親權行使父權優先之規定違憲?即舊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舊法規定)

民法親屬篇時為民國19年制定。按民法總則等為民國18年初步制定,親屬篇則是民國19年制定,若以當時環境來觀察,舊民法第1089條規定內容符合當時的時空背景及環境。

截至83年9月,針對舊法民法第1089條實施逾六十年,甫作成釋字365號的釋憲解釋文,去今不遠,是你我都曾聽聞或相承的年代。

四、結語:
兔寶個人喜歡「司法型」加上「理想型(哲學型)」。這很難,但是持續努力中。

這也是兔寶或許最多只能自稱「(還在學習中的)學者」的原因。

兔寶非常尊重「民主型」所做成的選擇或決定,只因為我們在同一艘船上,共處患難,共體時艱,共同面對,共榮共存。

這篇分享,希望您喜歡。

至於,文章看起來有點片段,是因為原文非常長,節錄取捨,總是無法圓盡如人意。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 
楊岡儒律師    敬上
2019.7.6 清晨5時20分潤稿

【補充說明】
「民粹體制」或是「暴民現象」,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也請見諒。但「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的理念」,則可以併行省思。

【後記】原文稿筆於7月4日,想起「美國獨立、7月4日生、美國製造」這些內容或電影情節,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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