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一個文夭壽夭壽長的偽邊譜阿四周記:其實是上次說的那個文。真的非常長,朋友們要點入請三思。】

上個週日,一位朋友帶著他朋友來邊譜找阿四,因為這位朋友的朋友想要開書店。和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先生稍稍聊了一下,知道他們是認真的(因為該做的功課,諸如確定地點、聯繫可能進貨管道、設定未來營運模式等,他們都已經先做了)。於是,當他們問一些相關的開店問題時,阿四也就直言而口無遮攔了。回家後仔細想了一下,覺得這些對話或許可以做點記錄,說不定以後有人用得到,所以在此稍微做點整理。當然,這些意見都屬阿四個人的看法,其中不免有些個人的偏頗。若覺得有用的當個參考就好,別忘了不同的店不同的經營者,每個人想做的也不同,若誤以這些意見當圭臬,哈,盡信阿四不如殺了阿四算了。

好吧,不說廢話。第一個問題是:該跟誰進貨?

朋友的朋友詢問了一般經銷商,也問了出版社,此外還有友善書業合作社。他們想或許一開始先跟幾家出版社叫書(因為這些書他們比較熟悉),等之後上了軌道也較略具規模,再跟經銷商叫書,或是加入合作社。簡單說(啊,這是阿四自己歸結,不是他們說的),就是先透過樂意合作的出版社進一批自己熟悉想推的書,有了銷售量之後再來跟經銷商擴充進貨的種類。

唉,可惜阿四知道出版社供書雖然價格稍微低一點,但多數卻得買斷。所以阿四自己的第一條開店準則是:除非是貨未進就已先賣出去,否則在沒有無聊的錢可以賠之前,絕不採任何買斷的動作。也就是說,若一本書需買斷才能進,那除非是原本就打算要贊助出版者,否則阿四寧可不賣。

好吧,阿四的重點其實是,我們很容易浪漫地想像,我們熱情地對上門的客人介紹一本書有多棒,最後客人感動了,於是非常開心地把這書買下來。然後就這樣一個一個不辭辛勞地推,最後我們就可以把進來的那些我們覺得很棒的書賣光光。有沒有可能呢?有,但這種模式大抵阿四會建議書店要開在人潮多的遊玩場所就是(喔,或者有能力,就把自己變成遊玩場所)。

而如果不是遊客眾多的地方,我們的客群就會有一定的限制。而他們買不買你的推,嗯,那恐怕就有待商榷。第一個原因是我們感興趣的不一定是客人感興趣的;第二個原因是對初開店的人來說,想推的書大多是自己看過的。但有發現癥結嗎?我們看過的意謂著已經出版至少一點時間,也就是說有興趣的人可能很多都已經買了呀。

但總還有人沒買,這就是推書的作用,不是嗎?是的,但不得不說的是,在一般獨立書店的狀況裡,推書有效通常不來自書本身,而是來自客人對推書者的信任或偏愛。但不管何者,它都需要時間讓彼此熟悉。所以,除非是明星一般的等級,否則我們就沒有理由期待別人一開始便伸手擁抱你。更何況,如果我們一開始就是推自己想推的,而不去思考顧客們的需求是什麼,那麼說誇張一點,就是我們期待別人在乎我們,可我們卻不在乎他們。是囉,明星自然有追隨者,無需我們操心。但作為一般老百姓的我們,很多時候或許不是我們熱忱不足或能力不夠,好人總是自以為是,相信大家明白單純的說服有多麼困難。喔,當然,在獨立書店被炒得熱烘烘的現在,透過媒體的興波助瀾,我們也是有機會把自己培養成在地小明星。再透過一些叫賣行銷手法,業績也是很有機會翻紅。而如果你期待朝這條路走,嗯,那這篇文對你來說就是十足的廢文,抱歉浪費了你的時間。而如果我們還是堅持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理想,那麼,也許這廢文還是可以加減看的。

是的,每一個區位的顧客屬性是不同的,而這些屬性只能用嘗試—錯誤的方式來了解。我們得不斷地進來各種書籍,藉由購買了解顧客的閱讀取向。然後再透過這些取向,試著提升或擴展他們的閱讀內容。就如同阿四曾說過的,作為一家書店,其實百分之八十不過是客人的取貨點(他們來取得自己想要的),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才是我們推介的空間。是囉,每個人當然都有選擇只做那百分之二十的權利,但如果我們期待推展一些什麼,而不是聚集同好,那麼我們不讓那百分之八十得到一點機會,人們又為何要給這百分之二十機會呢?

所以,認真進各式各樣的書,除非我們真覺得那書我們不想賣(是吧,獨立書店對書應該有某種文化判斷力,而不是僅憑市場或個人喜好,這向來不正是之所以稱為「獨立書店」的理由嗎)。就如同阿四常說的,有些書(大抵都是我們想推的書)擺一本就可以賣很久。因此,當我們對市場還沒有認識之前,貿然進一堆「想賣的書」可能就有點冒險。而如果這些書又剛好是買斷的,那我們就無法把它們換成現金再去進新的貨。然後,客人一次來兩次來發現你的店都是同樣的一些書,他們就很容易失去再來的興趣。真的真的,別把退書當作一件羞恥的事,書的毛利之所以這麼低,就是因為經銷商負擔了這些運送的費用啊。

好了,這樣大家應該明白,為何阿四在聽朋友的朋友說完之後,建議他們進貨方式或許要倒過來。先跟一般經銷商或合作社訂書,這樣進貨的內容才能豐富一點。然後,等哪天真抓準了自己書店賣得動、賣得好的,要跟一些出版社直往再去直往。好吧,我們當然可以選擇不要那麼無情地過河拆橋,但那總是過河之後的選擇。還沒過河就直接捨棄可以幫忙的橋,嗯,那你的荷包可能得大一點,挖出裡面的錢變空氣,這樣或許過得去。

嗯,關於這個問題的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理由。當我們跟出版社直往,能訂的書就很有限。有限訂單就容易耽擱(廠商總是會要求一定金額以上才會出貨的),耽擱就很容易造成顧客的不悅。透過經銷,這個出版社訂兩本,那個出版社訂三本,很快就可以達到這個金額要求。是吧,還是再強調一次,再好的折扣東西賣不出去都無濟於事,所以,開店初期,就先別管利潤吧,建立起客人來店買書的習慣之後,再來考慮這事也不遲呀。

唉,話真多,幸虧解決第一個問題後,接下來的就簡單多了。來,趕緊進行下一個,第二個問題是:該使用POS系統嗎?嗯,初期阿四不建議不建議不建議。那怎麼管理進銷存呢?

是吧,坦白說這可能是初開店者的困惑,因為它好像是書店的基本配備。但或許我們可以仔細來想想,就一家「獨立書店」來說,它現實上的作用何在呢?

嗯,先估一下書店預計有多少書吧。不知道可以放多少?好吧,量一下書架,通常平均一本書的厚度約為2公分(其實現在可能多一點點,但沒關係,就以2公分計),所以一個80公分寬的書架,一排可以陳列40本。若書架有七層,那就是280本(其他就以此類推嘿)。假設店裡有10個書架,那就是2,800本。加上平台陳列,總數就大略抓個3,000。好囉,若是純粹販售新書,3,000本的成本估計需八十多萬,猜想很多獨立書店應該是沒準備這麼多錢的(這個只是書錢,還不包含店內裝潢與設備喔)。嗯,邊譜有一、二樓,存放的書估算起來大概是六千多(意思就是邊譜光是書的成本就接近200萬),依此,大家可能容易想像一點。

然後預計平均一天可以賣幾本呢?10本?20本?至於進貨,除了售出補書外,新書要進多少種,每種新書該進多少本(補書部分通常是賣一本補一本即可,當然有些書就不補了,因為得把空間留給新書)?嗯,這個就看各家店自己的工作能量。總之,退書保持在進書的三成左右(是金額,不是本數),大抵就沒太大問題(至於另外七成,喔它不是拿來堆庫存,而是要賣掉的。這樣店裡的存貨才不會步步高陞嘿)。

好囉,3,000本記不得嗎?嗯,是囉,若是給一個三千本書的書目,我們還真的有點難記。但別忘了,未來我們得天天在店裡,跟這些書大眼瞪小眼。除非店主真的有過目即忘的功力,否則其實很難記不住(事實上別說書名了,連書長什麼模樣、放在哪裡,大概也都清清楚楚。也因此,必須附帶一提的是,庫存書最忌裝箱。裝進箱子的書,除非在箱子外特別標記裡頭有什麼,否則很快我們就忘光光)。而萬一要是還記不住,嗯,那阿四會建議就放棄做(獨立)書店這條路。到底,一家書店主人對自己店裡有什麼都不清楚,那跟連鎖店有什麼差異呢?

庫存之外,說實在的,每天賣個幾本書,一個月進個幾件貨,大抵人腦都夠用,小學程度的數學也就很能應付。那麼,把一個這麼小規模的營業放進一個龐大的POS系統到底要做什麼?是囉,它管理進銷存,如果我們每一種新書的進貨量都是幾十起跳,銷售又如行雲流水一般,那可能真的得靠它幫忙,而若都是三本兩本,那真的不必小用大才。是吧,多數的我們也不過就是「家庭手工業」,又何必弄個複雜的東西來增添自己麻煩。

那所以POS系統無用?噢,不是這樣的,剛說了如果進大銷大庫存量多(有時也因為有工作人員在輪替),就會有需要;而另一個需求點是連結收銀機發票。這樣,應該就很可以估計,什麼時候需要使用它了(那賣二手書的應該就有需要了吧?嗯,二手書部分阿四不熟,不敢亂說,交給其他人了嘿)。

第三個問題是⋯⋯喔,第三個不是問題,而是過去以來阿四經常聽到的想像:希望能經營社區,和在地形成串連。

嗯,想像不是做夢,所以它不是沒有可能。而阿四想說的是,期待和在地形成串連,希望去經營它,首先需要的恐怕不見得是理想,而是我們進到這個地方到底能給在地的人什麼。

好吧,這個其實在第一個進貨問題時已經大致說過了。是的,對於有心經營在地的人來說,書當然只是提供「服務」的項目之一,但說實在的,如果我們存在在一個地方的理由是書店,那麼若連這部分都沒能做好,又要人們如何相信我們可以做好其他的部分?記得以前去講關於開書店的事,我總會請大家自問,你想做的事有什麼是非弄個書店做不到的事呢?如果沒有,又何必淌這個渾水。的確,書是個好媒介,因為不管我們關注什麼事情,都會有相關的書籍。但如果一家書店裡只有老闆在乎的議題,這可能比較符合作為同溫層的聚集場所,而不是在地經營的想像吧。

嗯,是吧,對阿四個人來說,書店存在的特殊價值並不是打造,而是攪動:攪動那一池子表面的河蟹。不過關於此,不在這次的對話裡暫時也不急著陳述,就留作遐想的題材吧。唯一要說的是,就算要攪,也需要對象,也需要經營。所以,不管我們是否有自己的抱負,先透過書(我指的是他們想要的書,而不是我們想賣的書)和在地建立起關係,各式各樣的書、各式各樣的關係。如此,一段時間之後(估計大概就三到五年),也許我們真能串連些什麼。噢,是的,這種經營當然很笨,比不上打造書店的名氣跟形塑店主的魅力。但相信你明白這之間的差異,剩下的,也無需阿四多廢言了。

唉,莫名其妙就寫了四千字(還沒有稿費,真慘),然後覺得好像其實什麼也沒講清楚。但也就這樣了吧,等之後若有別的契機讓阿四有再說的衝動,那時再想辦法有條理地好好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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