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全民國防-從刺槍術到棍防衛概念探討 課程筆記心得報告分享
今日上課重點:刺槍術與民間棍防衛概念最大的差別在於,步槍的設計與構造,加上刺刀與槍柄,本身就是可攻可守的利器。
☆☆中華民國國軍刺槍術 <維基百科>
1924年黃埔建軍以來,國民革命軍各部隊一直有刺槍術的訓練,初採德軍式,後改英軍式、日軍式;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臺北以後,因各部隊習慣不同,各自使用各系刺槍術;1950年代日軍顧問團「白團」來臺後,各部隊多使用白團傳授的日本軍刺槍術準則,著名口號「氣刀體一致」即是日文 「氣劍體一致」所譯。
1965年,由陸軍作戰發展司令羅友倫敦聘兩位教官,郭慎(山西人,政工幹校第四期體育系,國術、柔道、角力宿老)與黃埔軍校權威刺槍教練張鏡宇(中國大陸時期陸軍官校劈剌法總教官)來研擬新的刺槍術。郭教官用美軍刺槍術,張教官用日軍刺槍術(白團刺槍術),兩人在司令部林口營區對戰三日,由羅友倫等四十二位將軍作為裁判。
對戰後,兩位教官與將軍們審定出「突刺採日式、托擊採美式、肉搏採中國武術的摔打擒拿」的準則,並由中華民國國防部頒布「新編制刺槍術」公布,以日式刺槍術為主,美式刺槍術為輔(托擊在教習中比重不高),「摔打擒拿」因有危險性,特種部隊或單位才教。至此國軍的刺槍術才完全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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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轉換概念到民間用途時,因為平常生活不可能有刺刀的步槍可供使用,而雨傘或掃把本身的結構與材質太脆弱,並不可能直接用來做格擋與砍劈動作。(如果手頭上有堅固的棍棒,則建議使用各種棍法,也不適宜將刺槍術手法生搬硬套)
以一般普通材質的雨傘為例,如果真的接敵時,應該是用把手彎曲堅固的部位,做撞擊對方重點部位的動作,而不能期待格擋或者戳擊(因為雨傘的材質很脆弱)
動作重點分析:
1.在戒備狀態時,應該平穩持傘,以傘柄堅固處朝向敵人,以便隨時衝擊對方。而不宜用士兵持槍戒備的態勢(因為我們終究不是軍人,缺乏長時間的訓練與武裝狀態)
2.一旦對方是用劈擊的動作攻擊我方,趕快迅速衝向對方並且雨傘向上格擋,盡量縮短彼此距離乃至可以攻擊對方臉部,以瓦解對方攻擊態勢。
3.假定在棍防禦過程當中不慎跌倒或者被對方打中摔倒,不要驚慌,一定要正面朝向對方並觀察對方攻擊態勢,然後雙手護住頭部與後腦勺,同時雙腿膝蓋併攏抬起,盡量使肘部與膝蓋碰觸到,形成一個防禦態勢,讓對方的棍棒或踢擊不會傷到我們的頭部與脊椎。
✎千萬不要背部朝向對方,脊椎非常脆弱,禁不起棍棒的打擊,更何況對方隨時可能抽出刀子抽插我方。
4.在地面防禦態勢下,對方即使迫近攻擊也無法打中我方要害,然後一方面腳趁隙踢擊對方,破壞對方攻擊節奏與平衡感,一面踢擊地面讓自己遠離對方,並且尋找機會一腳蹬地一手撐住身體,讓自己正面向對方起身。
再伺機行動擊打對方或者趁機逃離現場🚀🚀🚀
授課導師:ZERO COMBAT SYSTEM 教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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