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 星期五


認識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從民國34年於重慶市成立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 53年改為"警備總司令部兼軍管區司令部",負責警備、保安、民防、動員四大工作
~>81年成立"軍管總司令部兼軍管區司令部"

~>89年軍管、海巡分置,海巡單位移編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部恢復銜稱為"軍管區司令部"

~>91年因應"國防二法"更銜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93年依"常後分立"政策,納編陸軍、海軍陸戰隊對新訓單位

~>95年1月1日聯勤留守業務署移編本部並改制為"處"

~> 102年一月一日更銜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任務:
一、平時
  (一)負責國軍後備部隊「管、編、裝、召、訓」,發展後備戰力
  (二)遂行後備軍人管理、動員及服務
  (三)執行國軍現(備)役官兵(遺眷)保險、撫卹與照顧服務
  (四)依令支援責任區域內緊急災害防救任務及實施災害防救動員

二、戰時
  (一)負責國軍動員下令作業
  (二)本部負責編成後備旅納入作戰區作戰序列
  (三)成力"台閩戰力綜合協調中心",動員全民總力,支援防衛作戰,維護國土安全。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

1.為服務廣大後備軍人,鞏固全民戰爭面,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在各鄉、鎮、市、區設置364個輔導中心
2.各輔導中心設主任、副主任及秘書各一員,下設督導區各設督導員一員,下轄2-5個村(里)輔導組各設組長一員及若干輔導員,現有輔導幹部約三萬
3.當前主要任務主軸為「後備軍人管理、動員及服務、留守業務及緊急災害防救」等工作,並以"全民國防"為目標.
在"精簡常備、廣儲後備"的動員政策指導下,後備動員的力量日趨重要,後備軍人服務工作具體表現在
a.人才招募  b.協力救災  c.要員連訪  d.事故處理 e.動員整備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四大工作方針為
1.組織 2.宣傳 3.安全 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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